第一章 项目总论
1、项目名称、性质及建设地点
项目名称:**氧化催化剂生产线建设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拟建地点:浙江省丽水市经济开发区浙江**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厂区
2、建设单位、注册地址及法定代表人
承建单位:浙江**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3、项目负责人和联系人
项目负责人:
项目联系人:
电话:
传真:
4、项目简介
总投资额:30000万元。
占地面积:150亩。
建设年限:2年。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计划新建**氧化催化剂生产线,并致力于产品的研发。浙江**新材料有限公司根据自身的发展规划、技术优势,以及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能力和可能的销售量确定本项目改造后形成的新增产能。项目建成完全达产后,将新增300吨/年的生产能力。
5、主要研究结论
项目投资结构
项目建设总投资额为30000万元。其中,建设总投资为18951万元,流动资金为11049万元。
项目投资效益情况
(1)经济效益
项目的总投资额为30000万元人民币,建设期为2年。
经测算,所得税前项目内部收益率irr为32.74%,全部投资财务净现值npv为19363.90万元,全部静态投资回收期为3.87年,动态投资回收期为4.42年。所得税后项目内部收益率irr为25.53%,全部投资财务净现值npv为12622.12万元,全部静态投资回收期为4.43年,动态投资回收期为5.08年。所得税前后净现值npv远大于零,说明该项目动态收益率超过了该行业应达到的最低收益水平。内部收益率irr大于行业基准收益率10%。说明该项目的动态收益是可行的。
从财务指标可以看出,项目各项财务指标处于较理想状态,项目赢利能力较好,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回收全部投资,项目从经济指标上看是可行的。
(2)社会效益
本项目市场前景较好,通过实施**氧化催化剂生产线建设项目,必将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有效推动丽水市乃至全G催化剂产业结构调整及优化,并为丽水市创造利税,成为新的税收增长点,对当地的财Z税收的增长产生巨大贡献。此外,项目运营后将采取公平的收入分配制度,能在一定程度上改善当地居民的收入状况,从而提高当地居民的生活水平,带动当地居民增收致富。
(3)项目综合评价
本项目的建设既符合G家和丽水市的发展战略及规划,又能有效地调整企业产品结构,解决当地剩余劳动力的就业压力、促进人民增收,将为社会带来可观的经济和社会效益;项目财务方案切实可行。综合上述分析,本建议书认为该项目是可行的。
第二章 项目承建公司介绍
第三章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第一节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的需要
近年来,浙江**新材料有限公司不断加大催化剂的研发投入,解决了一系列技术难题,具备了批量生产催化剂、保护剂、硫化剂等产品的技术与较为成熟的工艺,并实现了良好的产销。本次新建投资“**氧化催化剂生产线建设项目”与公司“成为G内一流的催化剂产品、技术及服务及整体解决方案的供应商”发展战略目标相符合。
本项目的成功实施,不仅能较大幅度提升公司产能,优化公司产品结构,也将为公司顺利实现中长期发展规划打下了坚实基础。
2、完善公司**系列催化裂化助剂产品结构的需要
……